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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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中共房山区委组织部、北京市房山区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房人字[2007]13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2007年被聘为“村官”的,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⒈报名时间:2010年3月9日––3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⒉报名地点:房山区人才市场(良乡西路14号)。
三、考试及录用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考试,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录用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名者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村官”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89366912,69365742
具体岗位及条件请查询:
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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