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会招聘100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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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会招聘100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05]53号),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采取政府和工会共同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海南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招聘100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乡镇(街道)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省公开招聘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100名。具体岗位和名额如下:
1、海口市总工会(31名,自招);
2、三亚市总工会(9名):崖城镇、凤凰镇、天涯镇、海棠
湾镇、河东区港门村(街道)社区、河东区大东海(街道)社区、河西区红旗街(街道)社区工会各1名,河西区儋州(街道)社区工会2名;
3、文昌市总工会(6名):龙楼镇、锦山镇、东郊镇、会文镇、文城镇、铺前镇工会各1名;
4、琼海市总工会(3名):嘉积镇、博鳌镇、潭门镇工会各1名;
5、儋州市总工会(15名):那大镇、白马井镇、和庆镇、兰洋镇、雅星镇、海头镇、新州镇、光村镇、大成镇、王五镇、东成镇、三都镇、峨蔓镇、木棠镇、中和镇各1名;
6、万宁市总工会(1名):万城镇工会1名;
7、五指山市总工会(3名):冲山镇、毛阳镇、水满乡工会
各1名;
8、东方市总工会(4名):东河镇、天安乡、江边乡、感城镇工会各1名;
9、定安县总工会(3名):定城镇、龙门镇、龙河镇工会各
1名;
10、屯昌县总工会(2名):南坤镇、屯城镇工会各1名;
11、澄迈县总工会(2名):金江镇、老城镇工会各1名;
12、临高县总工会(2名):临城镇、新盈镇工会各1名;
13、昌江县总工会(3名):石碌镇、十月田镇、海尾镇工
会各1名;
14、乐东县总工会(4名):抱由镇、志仲镇、利国镇、佛
罗镇工会各1名;
15、陵水县总工会(5名):椰林镇、新村镇、英州镇、三
才镇、光坡镇工会各1名;
16、白沙县总工会(2名):牙叉镇、七坊镇工会各1名;
17、保亭县总工会(2名):什岭镇、响水镇工会各1名;
18、琼中县总工会(3名):营根镇、湾岭镇、黎母山镇工
会各1名。
二、招聘条件
凡我省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或登记失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或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或登记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1、持有所报考市县的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文字基础及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
曾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69年
10月1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国家有关工会工作和劳动保障等政策宣传,为企事业和职工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
3、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
4、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指导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协调和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做好辖区所有经济组织基本状况调查摸底,掌握辖区经济组织基本状况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情况,指导辖区基层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做到登记在册,台帐清晰。
6、了解和掌握包括出现突发性困难的失业人员在内的辖区困难职工状况,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同级党政及区县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反映,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7、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聘办法
1、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总工会负责(招聘海口市乡镇、街道岗位的,由海口市总工会负责)。
2、凡被录用的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由各市县总工会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所在市县总工会颁发省总工会统一制作的聘书,并办理有关劳动关系手续。合同一年一签。
五、待遇
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待遇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正式聘用后,海口市月工资1500,三亚市月工资1400元;其它市、县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试用期月工资11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20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以后每满一年,视工作表现,适当增加补贴。(每个公益性岗位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其实际月工资60%,不超过每月600元,另加社会保险补贴约100元。我省对就业专项资金的补贴比例和补贴限额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其余工资由省、市(县)两级工会共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8号财富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66553612
联系人:吴清新、蔡小宁
联系电话:66553656
联系人:甘霖、何香君
3、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或登记失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或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或登记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两张复印件,三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海南省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海南省总工会网站下载)报名。
4、资格审查
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名单在海南省总工会网上站公布。
七、考试和录用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工会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录取人数的1:4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总工会网站公布。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实际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总工会网站公布。
3、公示录用
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注: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海南省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67-83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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