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厦门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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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厦门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厦门考区考生,应当自2011年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厦门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姓名、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代理人的姓名、日期。
申请人及代理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厦门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大楼14楼1407室
办公时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办理时间,请有条件的考生尽可能于此时间段前来申请。其他时间为每周三办理。

联系电话:
0592 – 2355392。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写说明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1、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
2、“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2010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具备申请报关员资格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为代替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代理人。
2、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请如实填写,委托时限应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如委托人委托他人代领2010年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将委托权限中的所有项目打“√”,并在“其它”栏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或类似的语句。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124-24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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