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枪手替考公务员 枪手上场前已打点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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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报道:

研究生招“枪手”替考公务员 报酬4000到9000元

昨日报道了“研究生招枪手替考公务员获刑”的新闻后,记者继续调查发现,目前有很多代考网明目张胆地收费代考。记者昨日就以考生的身份跟一个名叫“北京代考网”的网主进行QQ对话。该网主竟然自信地告诉记者,他们每次代考,都会事先打点监考老师,所以确保万无一失。

  面对如此嚣张的代考行为,我国目前却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处罚他们,对此,法律界人士呼唤《考试法》尽早出台,从严处罚“枪手”。

  各路代考机构网上抢生意

  记者昨日在百度上搜索“代考网”,网页竟然多达16万余篇,形形色色的代考网站抢着宣传自己是“业内”。在这家北京代考网上,记者看到,他们的服务项目竟然囊括了资格类考试、外语类考试、学历类考试、财经类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计算机类考试等60余项考试,可以说,只要你能参加的考试,他们都能提供“代考”服务。

  而这家代考网虽然名为北京代考网,但在全国替考服务网点上所写的总部则是位于广东,全国各地主要的大中城市都有他们的分部。

  另外,一家名为“专业代考网”的网站更是自称配备大量各门类考试的资深枪手,成功替考上千人次,帮助无数客户度过考试难关。”

  几乎在所有的代考网上,都能看到“高薪诚聘”。在一家名为“万信培训公司”的代考网站上,打出了一则招聘广告,“本公司长期招聘各专业优秀本科生学生(研究生优先),主要从事代考工作,男女不限。”还有代考网则宣传自己的特色:“我们比别的替考机构多很多优势,我们承诺收到定金下一天安排枪手与您见面。一来可以让你与枪手沟通交流,二来可以增加您对我们的信任。”

  “枪手”处罚 最重拘留10天

  法律界人士多认为,对于代考本身,《刑法》没有罪名适合,也没有出台司法解释,因此,不涉嫌触犯刑律。昨天报道的“组织代考获刑”的案例,在广东是首例,在全国也极为少见,而被告人最终也并不是因为组织代考或者当枪手本身而获罪,却是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而获刑。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律师肖雄辉,他告诉记者,目前对“枪手”最重的处罚也仅仅是拘留10天。

  “枪手”横行,严重冲击了公平的考试制度,却面临无法可依无罪可罚的尴尬境地,为此,法律界人士呼唤《考试法》尽早出台,从严处罚“枪手”。

  《刑法》:只针对国家公务人员

  虽然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这仅限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组织学生替考等作弊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组织学生替考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替考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重也仅罚款拘留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枪手”的替考行为应该视为扰乱了学校的正常考试秩序,但是并没有触犯刑律,所以应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除非有组织运作,否则被拘留的“枪手”寥寥无几。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适用找“枪手”者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给予时间不等的禁考处罚。但是,这只是针对找“枪手”替考的人而言,对于“枪手”则不适用。

“我们这一行,在教育界都有关系网”

记者昨日以寻找“枪手”的名义,跟一个叫“北京代考网”的网主通过QQ对话。对话中,记者发现,在获悉有“枪手”落网后,这些枪手同行们不但不以此为警示,竟然还鄙视落网者。北京代考网的网主说:“被抓的只是个小机构,我们已经经营了很多年了……”他甚至还信誓旦旦地称,可以搞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监考老师,确保代考万无一失,否则双倍退还定金。

  记者16:43:35

  能找到人代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北京代考网 16:43:45

  可以。

  记者16:43:53

  要多少钱啊?

  北京代考网 16:43:57

  6000元

  北京代考网 16:44:12

  我们的流程是先交50%的定金,余款等成绩出来后全部付清。

  北京代考网 16:44:28

  万一没有通过,我们公司多年的承诺是退给你们考生双倍的钱。

  记者 16:44:41

  国家公务员很难考的哦。

  北京代考网 16:44:43

  最少150分。

  北京代考网 16:44:53

  我们的枪手都是跟我们合作最少三年以上,都有丰富的代考经验。

  记者 16:47:11

  广州今天报纸说有个枪手被判刑,你知道么?

  北京代考网 16:47:14

  知道,他们不行,都是些小机构,没保障。

  北京代考网 16:47:20

  只要有我们枪手在的考场,我们都会先安排人员去打点好监考老师的,我们都是通过内部的关系操作。

  北京代考网 16:47:44

  做我们这行的,在教育界上面如果没有一定的关系网能行吗?

  北京代考网:16:52:22

  这是我们的枪手在北京代考公务员的成绩单。是证明我们实力的见证。(对方见记者犹豫,迟迟没有回答,还主动给记者发了一份一名代考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最后的考试成绩,该名考生的分数足够进入面试)

声音

昨日,360论坛网名叫tietiexiniu的网友看到网上转载的有代考网枪手落网后,写下这样的感受:

  “记得第一次当工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枪手’,我和另一个同学拿着别人的准考证,虚假的身份证,走进考场时,心提到了嗓子眼,混身出虚汗,生怕被监考老师认出来。可进考场时,监考老师拿着我的准考证,对着她手中的底册看了半天,很奇怪地笑了一笑后,我居然顺利地坐在了座位上。走出考场,感觉这三个多小时的煎熬,比一年还漫长。接着我们马上被“簇拥”着直奔饭店。席间,介绍我们做枪手的老师半醉着说:“你俩不用担心,监考早被咱们摆平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每一次都是一次煎熬,我晚上总是在梦中惊醒。”

律师:采集考生指纹是个好办法

广州海珠区一名曾参加过监考的老师说:“如果考生在考场作弊的话,是可以查出来的,因为每个考生的桌子上都贴了考生的照片,这样有利于监考老师检查,但如果考生在报名时候就已作假的话,那么监考单位就很难在考场查出来。”

  或许正因为此,一些地方开始研究对策。记者昨天获悉,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首次将指纹信息纳入电子档案。考生网络报名后,到现场确认时除了要现场确认身份、资格审查、现场采集照片外,还要收集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宁媛律师说,作弊在过去被认为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情,而现在,“代考”公然上网成为考试潜规则,这也与社会上过于注重文凭,就业难,考生只能借助枪手的现状有关。既然有“市场”,就一定有人想赚黑心钱。山东的这个收集指纹的做法是个好办法,即使合成照片的技术再发达,但指纹是的,如果能够在各类考试中推广,会让“枪手”无缝可钻。

  另外,她认为中国是个考试大国,应该尽快制定《考试法》,明确对“枪手”、组织代考赢利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这才是根本。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104-89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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