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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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分析

目前青少年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占的比例不大,考虑到青少年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提条件较为类似,因此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对如何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讨。通过实例的详细分析,从特殊性中发现一般性,有助于为今后开展青少年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 1989年 4月 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 2004年 10月 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 682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 2377元)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 10元。 2004年 10月 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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