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教育局招聘市特殊教育学校部分专业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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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教育局招聘市特殊教育学校部分专业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2人。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和考虑教师队伍长远建设需要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3年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及专业要求:需具备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学历报考限启东户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试和聘用办法
1.发布信息。通过启东市人事人才网(网址:www.qdrcsc.com)、启东教育网(网址:www.jsqdedu.net)、启东党政数据网、中国启东(网址:www.qidong.gov.cn)、启东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 9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启东市工人文化宫八楼)。
(3)报名者必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其中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随带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2008年启东市招 聘新教师报名表》。
(4)收费。报名笔试费100元/人次。同时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通价费 [2008]52号”《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体检费按实收取。
3.考试。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3,组织笔试。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小于或等于1:3,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内容为说课(100分):黑板书 写10分,仪表仪态10分,语言表达40分、讲述内容40分。
4.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总分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5.公示。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
6.聘用。公示后一周内签订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初次就业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其余对象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7.被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单位委托代理在市人才市场。
四、其他事宜
1.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3.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513-83102618、0513-83312424。








启东市人事局
启东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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