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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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规划部署,2011年底,我省将有9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为确保新开通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以及安全畅通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3人;
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2人;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20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14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20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22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16人;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100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3人。
以上人员共计200人,具体招聘单位、数量、条件详见《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考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称、专业和技能。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元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元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桥梁工程师(职位代码01)需要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元月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元月4日9:00—元月10日24: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2012年元月4日9:00—元月11日12:00,省高管局各招考单位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资格报名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元月4日9:00—元月11日18: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元月4日9:00——2012年元月11日24: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2年2月27日9:00至3月2日16: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833、6810676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2年3月4日,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笔试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本面试考场平均分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2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进入公示期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及监督电话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851-59547385992697
监察室:0851-5992144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6502769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51-6502769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2-8621062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4-8332261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5-8255377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8-6777007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9-3667288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5258229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7-8251806监督电话:0851-5992540

附表: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考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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