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工会组织教师集体与学校商谈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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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教育工会提供参考的样本,再通过学校一级的工会组织收集教师意见、进一步完善,最后由学校工会以教师集体的名义与校方谈判、签约。近日,闵行区莲浦幼儿园、贺绿汀幼儿园和依霖幼儿园三所民营幼儿园的160多名教职工,通过该方式与校方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这标志着,闵行民营教育机构首度试水这一新形式合同。

  遇纠纷“讨说法”时将有依据

  在这三份集体合同中,都规定着“本合同期内,在学校经济效益增长的条件下,教职工的工资水平在原工资基础上实行同步增长”,各学校与工会商谈后,都填写了明确的增长幅度。有的幼儿园更将近期物价上涨、学校将对教师给予适当补贴;员工进园满若干年可以享受校方组织的免费旅行等写入条款。

  闵行区教育工会负责人解释,在集体合同签订前,不少民营教育机构的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教师的整体报酬、休假等,在合同中几乎没有体现,教师权益难免缺乏法律保障。此外,教师和学校“一对一”谈判时,前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也很难要求校方在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而通过工会组织,使教师“抱团”,作为一个整体与校方洽谈,收入和各项福利都能有效 “伸张”,并在合约中一一写明。遇纠纷时,“讨说法”自然有了依据。

  教师学校双方将同受约束

  “教师的权益受到保护了,学校的权利能不能因此覆盖? ”闵行区教育工会负责人表示,集体合同不仅是保护职工的“单刃剑”,也能在此基础上,成为保证学校发展的“双面胶”。

  例如,幼儿园女教职工多,产假问题尤显 “棘手”。按照国家规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女性教职工在此基础上,还希望再休假,此时,便容易产生纠纷。贺绿汀幼儿园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劳资双方明确:女性教职工休完产假后,最多可再给两个月假期。集体合同让休假操作有了法律依据。

  闵行区目前共有各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70多所,其中教职工约有2500人,大部分单位都有望在本月底前完成集体合同文本的拟订。预计今年年内,这些教育机构的集体合同签订率有望突破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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