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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调剂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调剂制度优势,提升调剂工作服务质量,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调剂考生范围
调剂考生分校内调剂考生(变更专业)和校外调剂考生。我校接受调剂考生的范围为: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的考生。
2.总分、单科成绩符合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三、调剂要求
1. 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我校且进入第一轮复试因差额未被录取的考生优先进行调剂。
2. 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
3. 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4. 我校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且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四、接受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
注:因第一志愿考生面试还未进行,接受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仅供参考。
序号专业名称研究方向缺额数备注 1内科学心血管病学2 2传染病学2 3儿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4 4老年医学不区分研究方向2 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不区分研究方向2 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不区分研究方向1 7临床检验诊断学不区分研究方向3 8外科学骨外科学4 9普通外科学5 10泌尿外科学2 11神经外科学3 12眼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2 13耳鼻咽喉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1 14肿瘤学不区分研究方向4 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不区分研究方向1 16麻醉学不区分研究方向1 17全科医学不区分研究方向20+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18临床病理学不区分研究方向2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点:西安医学院行政楼4楼413室
联系电话:029-8616867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