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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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构建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按照编制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9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2011年及201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执业(技术)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卫生局(温州市将军桥兴海路37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或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上下载;

(2)提交报名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口薄(大学入学前户口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②其他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证件;③交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岗位的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不开考;允许不开考岗位报名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三日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6)户口入户时间统一截止为2012年5月31日。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医学专业类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非医学专业类(会计、生物工程)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申论》二门。

2、总成绩计算:(1)医学专业类:《卫生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按30%、《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2)非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按50%、《申论》(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按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瓯海区卫生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瓯海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7-88533932、88530126



附件一:2012年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二: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http://rsj.ouhai.gov.cn/site/rsj/article.jsp?articleId=71003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77-51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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