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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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部分事业单位将在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专业人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云南省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231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31人;

  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27人;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15人;

  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2人;

  云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1人;

  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人。

  以上合计30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09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也可通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ynjtt.com )、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查询。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3、应聘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用人单位直接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范围

  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部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1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报名;

  (3)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持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原件报名;

  (4)报名时每人交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特长的相关材料。

  (5)省内考生持原件,本人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6)省交通运输厅属各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后,考生送省交通运输厅在现场设置的资格复审处复审,复审合格者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由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人才市场组织进行。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照考分从高到低顺序,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笔试范围:《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笔试科目:《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全客观化试题。

  笔试时间: 两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教学岗位面试增加试讲)。

  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三)考核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地点在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云南交通信息网”(网址:www.ynjtt.com)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3、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5、除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提供常住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单位应向应聘人员出示《收费许可证》。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如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向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71-5305693 传真: 0871-5305714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67-463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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