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青岛城阳区选聘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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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选聘城阳区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阳区人民医院简介


城阳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94年,随着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而设立,历经20年的快速发展,医院已成为青岛市北部区域性医疗中心。医院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核定床位1200张,设临床医技科室49个,在职职工165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33人,占职工人员总数86.3%;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111人,中级职称442人,初级及其它职称880人,博士4人,硕士140人,硕士导师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2人,青岛市优秀青年医学人才2人、优秀学科带头人6人,城阳区拔尖人才2人,城阳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6人,省级专业学会委员2名,市级副主任委员7名、委员60余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2016年,门急诊达151.46万人次,出院达56027人次,手术达10391例。医院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骨外科被评为青岛市医疗卫生B类重点学科,产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耳鼻咽喉科、内分泌科被评为青岛市医疗卫生C类重点学科,检验科通过了ISO15189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五年来,医院先后获得山东省医学科技成果奖22项,青岛市科技进步奖 5 项,位于山东省同级医院前列,承担科研项目67项,在核心杂志发表论文109篇。曾组织召开山东省医学会男科第八次学术会议、全国第十七期手外科学习班暨山东省创伤显微外科修复学术会议、继续教育项目儿科高峰论坛等。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副院长2名。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近3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市财政供养的基层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人员;


6、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人员。


四、选聘具体资格条件


(一)院长选聘资格条件


1、现任青岛市三级综合医院副院长;现任青岛市三甲综合医院科主任,且任期满三年及以上(截至2017年6月1日);现任青岛市卫计委处长(主任);


2、医疗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副院长选聘资格条件


1、现任青岛市三级综合医院副院长;现任青岛市三甲综合医院科主任;现任青岛市三甲综合医院科室副主任,且任期满三年及以上(截至2017年6月1日);现任青岛市卫计委处长(主任)或副处长(副主任);


2、医疗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具体流程及具体办法


本次选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23日—24日9:00- 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5日9:00-15: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包括:《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证书等(详见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扫描件或照片,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dcyrcgz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请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报名登记表等的名称统一格式为:“选聘职位+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院长+张三+3702061988********。“主题”和“附件”格式不对的,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应聘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选聘单位同意后,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关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选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选聘单位安排人员通过电话联系,通知现场确认事宜。


3、现场确认。通过初审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选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任职文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等(均须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在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1号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会议室,电话:87868762。现场确认通过的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由选聘单位留存备案,不再返还。


现场确认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1人的,取消选聘计划;计划选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工作情况、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聘用后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设定相应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选聘的院长和副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期满后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续聘。


3、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城阳区人民医院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组建理事会、成立管理层、设立监事会,院长、副院长为管理层人员,执行理事会决策,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


十、薪酬待遇


1、 院长、副院长聘用后,在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确定年薪制之前,薪酬待遇高于青岛市三甲医院同职位的平均标准。


2、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确定年薪制后,院长、副院长薪酬待遇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年度责任考核目标,按照考核结果、参照青岛市三甲医院同职位的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薪酬(具体薪酬构成和支付、兑现方式等,由城阳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有关规定应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人员名单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内,如聘用人员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作关系,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城阳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5、政策咨询电话:58659877;监督电话:8786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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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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