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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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8日,考试资料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为适应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任职资格等;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单位或相应职位。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8月17日。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3个岗位7人,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其中综合类岗位1个(收费员)1人,其他全部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0年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1、护士、超声医师、收费员等3个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招聘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一天由同一考核组完成考核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是否具备从事本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带入考核评价。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为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683号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门诊楼2楼经营人事科。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照片3张,将《报名表》打印并手写签名,《基本情况汇总表》用U盘携带。(注:报名表、汇总表内容填写不全者不予报名)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五、笔试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是否加入笔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笔试考一科。综合类岗位(收费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收费员岗位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护理、超声等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面试

  根据各工作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如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如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七、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人员范围中按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监督。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八、公示

  对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确定拟招聘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采取向第三方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招聘,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不再以任何方式通发送信息。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本简章由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683号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经营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6—8556692 0546—8555445

  监督电话:0546—833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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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本文来源:http://www.tingchehu.com/content-46-89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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