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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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在饮食行业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答: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其税收收入在我市地税部门组织收入中也占有一定地位。但是,因饮食行业经营存在以个人消费居多、现金交易普遍这个特点,使税务机关对其经营收入难以监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税收征管水平,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有效监控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同时为规范纳税人自觉依法使用发票的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发票管理意识和协税护税意识,决定在在个人消费行为较多、现金交易量较大的饮食行业试行有奖发票活动。
  2、什么叫有奖发票?
  答:有奖发票就是指税务机关在发票上进行布奖,通过对发票进行“布奖”、“刮奖”、“摇奖”、“兑奖”等程序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行为发生后向经营者索取布奖发票,采用“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和定期“摇奖”中奖等方式得到税务机关现金或其他形式奖励的一种办法。
  3、我市有奖发票的种类有那些?
  答:有奖发票先在饮食行业开展,种类有三种:《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饮食有奖专用)》(10、50、100、500、1000元)、《浙江省杭州市税控统一发票(有奖专用)》、《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饮食有奖专用)》,以上发票都设有兑奖联。《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限10元以下)不参与有奖,不设置兑奖联。
  4、消费者如何取得有奖发票?
  答:消费者在从事饮食行业的纳税人(包括兼营饮食业务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服务、娱乐业等单位中发生消费行为可取得有奖发票。
  5、有奖发票何时开始启用?非有奖发票最迟可用止几号?
  答:有奖发票从2008年5月20日开始启用,届时所有从事饮食业及部分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娱乐、服务业纳税人必须统一使用设有兑奖联的有奖发票,非有奖的饮食发票最迟使用至2008年5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限10元以下)因不设置兑奖联,不参与有奖发票活动,可继续照常使用。其中使用《浙江省杭州市税控统一发票(有奖专用)》的单位需对税控收款机进行程序更新,这些单位非有奖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08年5月23日。
  6、每份有奖发票有几次中奖机会?中奖机会的大小是如何确定的?
  答:每份有奖发票均有两次中奖机会。分为“刮开式” 即开即中奖和定期“摇奖”(二次开奖)中奖两种形式。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中奖机会是均等的,不区分票面金额大小。也就是说取得大面额金额的发票和取得小面额金额的发票中奖概率是相同的,取得10元面额的定额发票也有机会中万元大奖。
  7、有奖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纳税人使用《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饮食有奖专用)》时应当按照消费金额从大面额到小面额开票的原则向消费者予以开具;使用《浙江省杭州市税控统一发票(有奖专用)》和《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饮食有奖专用)》时,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打印,所有有奖发票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
  8、有奖发票中“刮开式”即开即中奖的中奖奖金是如何设定的?是如何知晓的?
  答:“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共设6档奖项,分别是10元、20元、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有奖发票印制时在兑奖联上设置刮奖区,并用覆盖层覆盖,消费者在付款后应及时向经营者索取有奖发票,并可当场刮开兑奖联上刮奖区的覆盖层,显示金额的为中奖,显示“谢谢您”的为未中奖。
  9、有奖发票中“刮开式”即开即中奖的中奖奖金如何兑现?
  答:“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可采取领取奖金或获取话费充值的方式兑付奖金,其中获取话费充值方式进行兑奖的仅限于“刮开式”即开即中奖100元(含)以下的中奖者,对省内手机(移动、联通)用户进行相应中奖金额的话费充值。
  10、采取话费充值兑奖如何操作?需要到税务机关或移动公司去办理吗?移动和联通的手机都可充值吗?
  答:采取话费充值兑奖的消费者只需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0571)12366,按提示音输入中奖发票号码与密码,及需充值的手机号码即可(如用手机拨打且对本号码充值的无需再输入手机号码,只需进行确认),不需到税务机关或移动公司去办理充值手续。移动和联通的手机号码都可充值,但一张中奖发票只能对一个号码进行充值。
  11、外地消费者可采取话费充值方式兑奖吗?充值的话费金额何时到帐?
  答:目前话费充值只能对浙江省内移动和联通用户充值,省外来杭州中奖的消费者只能到税务机关兑奖。话费充值实现即时到帐。
  12、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有时间限制吗?如何收费?
  答: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电话24小时开通,中奖者可随时随地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电话按拨打普通固定电话资费收费。
  13、如何参与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
  答:对消费者取得的有奖发票,无论“刮开式”中奖与否,只要经过查询登记后,就能取得定期“摇奖”(二次开奖)的资格。参加有奖发票定期“摇奖”(二次开奖)的每张发票只有一次机会,消费者输入错误或重复输入的发票信息无效。其中获得“刮开式”即开即中奖的中奖者在兑奖时将自动获得兑奖日所属期的摇奖(二次开奖)资格,无需再通过查询登记获取资格。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或登录杭州市财税网站( www.hzft.gov.cn),输入发票号码与密码,就可参与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
  14、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何时开奖?
  答:有奖发票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每月举办一次,开奖号码的采集时间为每一月份第一天的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摇奖开奖的时间为每月的10日进行,遇节假日顺延,开奖号码为开奖日前一月份采集的有效发票号码。其中第一期“摇奖” (二次开奖)的时间为7月10日。
  15、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的奖金如何设置?
  答:每期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的奖金共设6档,奖金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
  16、如何查询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中奖情况?
  答:每期随机摇奖产生的中奖号码,将在摇奖后第二天通过杭州财税网站或借助媒体予以公告。消费者也可通过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0571)12366或登陆杭州市财税网站(www.hzft.gov.cn)进行查询。
  17、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中奖奖金如何兑现?
  答: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中奖者全部采取到税务机关领取现金方式兑奖。
  18、到税务机关领取奖金需带哪些资料?
  答:中奖消费者到税务机关领取奖金时,应提供尚未剪开发票联和兑奖联的中奖发票、兑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9、哪些情况不予兑奖?
  答:中奖发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兑奖:
  (1)在兑奖前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的;
  (2)已经宣布作废的;
  (3)经税务机关确认为假发票的;
  (4)逾期兑奖的;
  (5)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的;
  (6)票面填开内容不真实、不规范的;
  (7)未按规定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
  (8)已采取话费充值兑奖又到兑奖点要求领取现金的;
  (9)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经地税机关认定不予兑奖的。
  20、中奖奖金的兑奖期限是多少?
  答:“刮开式”即开即中中奖发票自开具之日起60日内为兑奖时间,定期“摇奖” (二次开奖)中奖发票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兑奖时间(上述兑奖截止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21、如何鉴别有奖发票的真假?如何举报发票的违法行为?
  答:(一)有奖发票采用数码对应关系和数字喷码技术进行防伪。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对有奖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查验:1、可使用五倍以上放大镜查看发票号码是否成点状分布,如不成点状分布为假发票;2、可登录杭州市财税网站(www.hzft.gov.cn)或拨打财税咨询服务热线(0571)12366输入发票号码和密码进行查验。3、可持有奖发票向杭州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查验。
   (二)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举报方式为:拨打杭州市地方税务局12366举报专线,也可向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和市区各税务分局举报。
  22、各兑奖点地址和投诉举报电话:
  答:杭州市区共设9个兑奖点,地址和投诉举报电话为:
  (1)杭州市地税局上城税务分局
  地址:江城路701号 投诉举报电话87656559
  (2)杭州市地税局下城税务分局
  地址:朝晖路联锦大厦A楼 投诉举报电话85463013
  (3)杭州市地税局江干税务分局
  地址:太平门直街269号 投诉举报电话86438107
  (4)杭州市地税局拱墅税务分局
  地址:湖墅南路296号 投诉举报电话88397572
  (5)杭州市地税局西湖税务分局
  地址:文三路539号 投诉举报电话88912366
  (6)杭州市地税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江南办税服务厅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328号 投诉举报电话56689500
  (7)杭州市地税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江北办税服务厅
  地址:文三路199号 投诉举报电话88217811
  (8)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税务分局
  地址:江城路701号 投诉举报电话87656800
  (9)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税务分局下沙延伸申报点
  地址:杭州经济开发区银都商厦北侧一楼 投诉举报电话:8691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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