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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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1、考试内容   

A、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B、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C、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实行3+1,三项必考,一项从七项里由计算机选出来,进行选考。三项必考包括桩考,侧方位停车,定点起步与停车(俗称爬坡起步)。七项选考包括S路,起伏路,直角拐弯,百米加减档,单边桥,限速通过限宽门,连续障碍。 当桩考不通过不能参加剩余的考试项目,补考时四项全部补考。如果桩考通过,剩余三项有一项没有通过,在补考的时候只补考剩余三项,选考的一项还是由计算机进行抽取。   

2、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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